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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与mcn机构之间的关系「直播公会和mcn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2024-04-10 16:04:01

如果电商主播和MCN机构之间是劳动关系,那么电商主播履行职务行为时所使用的账号,账号增加的粉丝数等都应属于用人单位的财产,即MCN机构。

若非劳动关系,账号的归属往往依赖于双方的合同约定。通常,在运营网络直播电商业务时,电商主播实名注册的电子商务平台直播账号会与MCN机构绑定,MCN机构会对该直播账号进行推广,因此账号的粉丝流量实际上是由主播和MCN机构共同创造的。

我们通过整理一些法院判决得出,法院通常认为MCN机构已从直播活动中的商品销售额中获得分成,享受了该直播账号的收益。而如果电商主播违约,亦有违约条款对其约束,这些均已构成MCN机构运营成本的对价。因此MCN机构并不能依据前期在直播账号上的投入而获得直播账号的所有权或对直播账号进行分割。

因此,账号若是归属于主播,需要以下一些条件:实名认证属于主播本人、账号是在签约之前注册并且使用的、账号的名称是属于主播自己的特征、绰号等显而易见的特征而来的、粉丝将这个账号与主播本人建立了紧密的联系。

若账号的知名度是由于公司运营操作得来也并不依附于主播本人时候,账号归属于机构。

作者简介:凌子希律师,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理婚团队电商业务的负责人),致力于MCN机构法律纠纷、头部主播法律纠纷、电商平台领域案件的研究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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